〔2017〕400号
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农委(农业局)、水产局(总站):
为推进全省稻田综合种养和水产养殖规范发展,我委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有机食品:《稻鱼共作技术规程》、《稻鳅共作技术规程》、《稻蟹共作技术规程》、《水产品养殖技术规程》和绿色食品:《稻鱼共作技术规程》、《稻鳅共作技术规程》、《稻蟹共作技术规程》、《稻鸭共作技术规程》、《水产品养殖技术规程》等9项技术规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推广应用。
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
2017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