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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7-19    黑龙江省农委

  

黑农委函〔2017〕443号 

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农委(农业局),省农科院、东北农业大学,省种子管理局: 

  按照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《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农建函〔2017〕32号)和农业部《关于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紧急通知》(农计(投资)〔2017〕84号)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,我委制定了《黑龙江省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 

  省农委联系人:潘明海  李春梅  王彦宁  杨建华 

  联系电话:0451-82624640   82662598   84613098 82659439 

  联系邮箱:jhc402@163.com    wyn1971@163.com 

  附件:1.黑龙江省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 

        2.2017年专项检查抽查项目清单(2015-2017年) 

        3.项目检查(自查)情况报告(提纲) 

        4.项目检查表1-表8 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7月13日

 

附件1: 

  黑龙江省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 

  按照《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农建函〔2017〕32号)和《关于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紧急通知》(农计(投资)〔2017〕84号)要求,为指导各地、各单位做好项目检查,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,制定本方案。 

  一、指导思想 

 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,树立服务优先、覆盖全程、分级负责、多方参与的监管理念,坚持依法行政、依规管理的监管原则,以专项检查、在线监管、信息公开、总结整改为重点,落实主体责任,创新工作方式,强化支撑保障,确保农业投资在高效安全轨道上运行。 

  二、主要任务 

  (一)开展专项检查 

  1.检查内容。按照《农业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细则(试行)》等规定要求,重点检查七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批复执行情况。建设性质、建设地点、建设内容、建设标准是否符合批复要求,变更是否履行相关手续;二是工程建设情况。建设手续办理情况、工程形象进度情况、工程质量验收情况、仪器设备采购情况;三是实施管理情况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、招标投标制、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情况;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。中央资金、配套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,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;五是按月调度情况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(下称“信息系统”)中项目基础信息是否完整,每月25日前是否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;六是档案资料情况。项目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情况;七是经验和问题情况。总结项目管理工作经验,查找存在的问题,提出拟采取的整改措施。 

  2.检查方式与范围。采取项目单位自查、部省两级抽查的检查方式,对农业部审批的相关项目进行专项检查。一是项目自查范围为截止目前所有未竣工验收项目(含“十二五”以前未竣工验收项目)。二是省级抽查范围为2015-2017年所有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(具体范围见附表)。 

  (二)实施在线监管 

  1.及时完善系统信息。项目单位要申报、批复、实施等各阶段同步通过信息系统(http://ac.agri.gov.cn)填报项目申报、实施进展情况等信息。 

  2.按月进行调度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》(黑农委函〔2017〕392号)要求,所有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于每月25日前,在信息系统中填报截至当月项目实施进度情况,如当月进度无变化也需按时上传累计实施情况,三次不能按时上报项目调度信息将对项目单位所在农委(农业局)进行通报。 

  3.实时进行督导。项目所在地农委(农业局)要加强对项目单位项目申报、实施、验收等各环节在信息系统中的填报工作的指导,充分利用信息系统,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、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予以纠正,加强指导服务,推进项目建设。 

  4.落实专人管理。项目所在地农委(农业局)要分别落实在线管理联系人并加入项目调度群(具体联系发展计划处),由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填报建设信息,核对信息准确性、合理性,经主管领导审定后,按要求提交。实时在线跟踪项目管理情况,做好上传下达工作。 

  5.加快项目建设进度。请结合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》(黑农委函〔2017〕392号)文件,未达到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,要抓紧项目建设进度,尽快形成实物量。符合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抓紧上报项目竣工验收申请,我委将尽快组织专家予以验收。 

  (三)报送相关总结 

  1.项目自查总结。所有开展自查的项目单位均要形成自查总结(按自查报告格式撰写),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省农委。 

  2.有关专项执行情况总结。对2015、2016和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年总结,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、资金到位使用情况、项目开工情况、实施进展情况、监督管理措施、存在问题与困难、意见建议等七个方面。 

  3.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总结。内容包括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落实、年度工作部署、监管制度建设、方式方法创新、在线监督管理、按月调度实施、信息公开、督促整改落实等情况,以及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、下一步打算和建议等。 

  4.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农委(农业局)和有关单位,要全面梳理2014年及以前(尤其是“十二五”以前)农业部批复并下达投资计划未竣工验收项目,逐个分析整理,提出推进建设的意见,督促项目单位加快竣工验收工作。 

  三、责任分工与时间安排 

  (一)责任分工 

  项目地农委(农业局)承担项目监管主体责任,负责本地内项目监督管理工作,实施在线监管和按月调度统计分析,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推进项目规范建设。省农委负责指导、监管工作。 

  本方案中,省农业科学院、东北农业大学,参照项目地农委(农业局)承担相关任务。 

  (二)时间安排 

  2017年7月,印发《黑龙江省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布置相关工作。 

  2017年7-8月,项目单位开展自查,省农委组织开展抽查工作。7月底前所有项目单位均要完成自查总结,并于8月10日前报送省农委发展计划处。 

  2017年8月31日前,省农委完成抽查工作总结,提交至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。 

  2017年9-10月,迎接农业部抽查。 

  2017年12月20日前,2015、2016和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完成并报送全年总结;省农委完成项目分专项实施进展情况全年总结,提交至农业部发展计划司。 

  四、有关要求 

  (一)提高认识,狠抓落实。做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,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项目监管要求的具体行动,也是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。各有关方面要提高思想认识,把农业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作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抓手,明确主体责任,按照工作任务、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,认真做好专项检查、在线监管、调度统计等工作,认真查找问题,及时采取措施、堵塞漏洞,确保项目管得好、建得快、用得上。对于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情况,省农委将适时进行通报。 

  (二)创新方式,优化服务。各级农业部门要顺应信息化发展大趋势,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,逐步构建信息共享、运转顺畅、服务高效的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服务平台,寓管理于服务,以服务促管理,着力通过培训辅导、案例剖析、现场指导等方式,推动事后监管向全程监管转变、单一监管为主向监管服务并重转变。 

  (三)直面问题,积极整改。建设单位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。农业主管部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。农业部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,将依据有关规定,采取约谈、印发整改通知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;对于整改不合格的项目,按照《农业建设项目违规处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处罚。 

  (四)健全队伍,强化支撑。各有关方面都要健全项目监督管理队伍,充实项目管理人员,着力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、专业素质强、勇于创新、敢于担当的监管队伍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保障项目监管高效有力。   

附件3: 

  ***************建设项目2017年检查(自查)情况报告(提纲) 

  按照《黑龙江省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》要求,我们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,于2017年*月*日,对***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。具体检查情况如下。 

 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 

  (一)项目批复执行情况 

  1.可研批复情况。(抄录项目的可研批复,需要包含批复建设内容、投资额、招标事项核准情况。) 

  2.初设批复情况。(抄录项目的初设批复。需要包含批复建设内容、投资额、建设期限。) 

  (有项目建议书批复的,要反映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;有变更批复的,要反映项目变更批复情况。) 

  3.对项目审批情况、报建手续办理情况、勘察设计单位资格、初步设计工作质量等做简洁评价。 

  (二)项目建设情况 

  1.对施工图设计情况、建设手续获得批准情况、各参建各单位资格情况等做简洁描述。 

  2.说明项目进展情况。对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,说明项目各项建设内容进展情况。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描述工程形象进度,如基础开挖、结构封顶、装修等;田间工程用完成的工程量表示,如田间道路已完成多少平米,沟渠已完成多少延米等;仪器设备购置用主要设备采购进度表示,如完成设备招标、签订合同、设备到货多少台(套)、安装调试等。 

  3.说明实际建设内容与施工图是否一致,与初步设计批复是否一致,列出调整变化内容。 

  4.项目如有调整变更,说明调整变更的原因及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。 

  5.对工程质量做简洁评价。 

  (三)项目实施管理情况 

  1.法人责任制执行情况。 

  2.招投标制执行情况。 

  3.合同制执行情况。 

  4.监理制执行情况。 

  (四)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 

  1.投资计划及资金到位情况。 

  2.资金使用和支出情况。 

  3.财务管理情况。 

  (五)项目信息填报情况 

  1.在信息系统中项目基础信息完整性情况。 

  2.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(2014-2017年项目需写,其他年度不用写此项)。 

  (六)项目档案管理情况 

  1.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资料档案。 

  2.招投标及合同资料档案。 

  3.工程建设档案,包括施工资料档案、监理资料档案、竣工图(完工项目)等。 

  4. 农机具仪器设备资料档案。 

  5.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档案。 

  6. 财务档案。 

  每一部分档案,均需对其完整性和整理组卷的规范性做出评价。 

  (七)项目功能发挥情况 

  对部分或全部建设内容已投入使用的项目,要对其功能发挥情况做简要描述。 

  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 

  1.以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。 

  2.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。 

  三、有关建议 

  四、附件 

  1.项目检查表1-表8 

  2.需佐证事项的照片材料(视具体情况定) 

附件2.xls
附件4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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